PG电子「中国区」网站平台

您好!欢迎访问PG电子平台
电子交易、销售 — 中国先进企业农副产品、中药材、水产品
全国咨询热线:400-162-0007
热门关键词: 2023电子交易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平台百科

全国咨询热线

400-162-0007

PG电子平台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要情速递(五问五答)

作者:小编 日期:2024-02-09 03:05:52 点击次数:

信息摘要:

PG电子平台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要情速递(五问五答)

  pg电子网站pg电子网站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即将启动,根据省市部署会议精神,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有部分进行了修订优化,我委结合已经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浙江省电力中长期规则(2022年修订版)》,梳理了市场上最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旨在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用户有序参与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维护好自身利益。

  (1)维持“分时签、分时结算”不变。2023年,继续落实国家发改委“六签”要求,维持“分时顺价”模式,根据尖峰、高峰、低谷三时段,在发电侧形成分时电价后,按输配电价顺价在用电侧形成尖峰、高峰和低谷电价,价格分别传导,清晰透明。

  (2)维持“未签约、兜底售电”不变。2022年度,为了切实保护电力用户的利益,我市从实际出发,通过兜底售电的方式由2家兜底售电公司代理电力用户购电,避免电力用户承受1.5倍电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考虑到明年市场内可能仍存在部分企业因不了解交易政策或谷电比偏高等问题未及时签约的现象。为避免企业被动退市执行1.5倍电价,允许这部分市场化用户可作为兜底用户暂由兜底售电公司代理购电。

  (3)维持“发电计划放开”不变。2023年,已经放开参与交易的电源,仍然可以参与市场交易。除保障居民、农业用电的保障性电源外,省内统调煤电、宁东和皖电送浙煤电、部分秦山和三门核电电量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确保市场内发用两侧可交易电量规模匹配。

  (4)维持“偏差考核力度”不变。批发市场用户和售电公司的尖峰、高峰、低谷时段实际用电量与对应时段月度合同用电量的偏差电量,±5%内的,不进行偏差考核;±(5%—20%)内的,按照煤电基准价的5%进行偏差考核;±20%以上的按照煤电基准价的10%进行偏差考核,促进企业用能管理意识提升。

  (1)“批发用户范围”不同。批发用户范围从2022年的110kV及以上扩大至2023年的35kV及以上,即35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参与电力批发交易(即可以不通过售电公司直接向电厂买电),也可以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零售交易。

  (2)“市场相关参数”不同。一是调整基准谷电比比例,降低售电的套利空间。基准谷电比从47%(2022年)提升至49.7%(2023年)。二是设置零售侧电价限价,降低售电的盈利空间。综合2022年市场化用户谷电比和发电侧电价等,测算确定2023年企业尖峰、高峰和低谷电价限价参数。

  (3)“售电公司偏差考核可盈利空间”不同。鼓励售电公司不对35kV以下用电电压等级的企业进行偏差考核。明确售电公司收取的零售用户偏差考核费,超出批发交易偏差考核费用一定额度的(即当月售电公司代理零售用户实际用电量乘以0.1厘/千瓦时),超出额度部分按代理零售用户偏差考核费用金额占比情况予以返还至代理零售用户。

  (4)“结算权管理归属”不同。为解决企业普遍反映售电公司电费计算过程不透明、不清晰的问题,2023年省内决定收回售电公司的结算权,参照全国其他地方,仍由电网企业统一出具企业电费结算依据,确保改革初期电费结算流程的规范化。

  (5)“买电方式和套餐种类”不同。以零售套餐为标准范本、规范售电公司与企业签约,避免售电公司结算不透明、获取超额收益。市场初期,售电公司与企业按照三种套餐、两种方式向企业卖电。三种零售套餐分别是固定价格、比例分成和市场价格联动;两种方式是协商议价和平台明码标价。同时,零售用户可以通过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的全省电力零售平台“线上签约、线)“售电公司信息公开力度”不同。

  针对售电公司利用企业信息不对称从中赚取高额利润,要求售电公司向其代理的企业告知月度平均购电成本和偏差考核费用,强化市场信息公开,促进企业直观比价选择,减少售电公司中间环节不合理加价。此外,强化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发布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为企业选择优质、可靠的售电公司提供决策参考,倒逼售电公司规范交易行为。

  参照其他省份做法,进一步对合同价格回顾机制进行了细化,并在合同示范文本中予以明确。当一次能源价格波动超出国家政策规定范围时,视市场运行情况启动一次能源价格回顾机制。特别是煤炭价格低于合理区间时,按照一定比例对年度或月度等电量进行回收,相关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享,确保发电侧成本及时并直接传导至用户侧。

  目前市场化交易分批发和零售用户。其中35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可选择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签约,即批发用户。其他与售电公司签约,由售电公司代理交易的为零售用户。批发和零售用户都需要在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要注意电力户号填写的准确性,也要注意用电电压等级、电价类型(分为一口价/分时电价),错误的户号信息会直接影响到后续交易签约工作。

  零售用户:向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套餐,套餐种类包含固定价格、比例分成和市场价格联动三类。零售合同签订我们采取了过渡期,既可以选择在线通过电子签章签订,也可以选择零售套餐后下载合同打印双方盖章上传确认两种签约方式。采用纸质合同上传的用户后续将组织补签电子合同。

  的售电公司为: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能浙江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华电(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浙江中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浙江)有限公司、中核浙江电能服务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2月份(本月)是签订2023年度电力交易合同的关键时间点,为更好地保障各企业利益,请广大企业用户先向所属镇街索要相关政策原文,认真研读,结合自身实际选择。

  明码标价方式:交易的方式与“电商网购”类似,通过“一选择、一下单、一确认、一签订”四个步骤完成签约。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此种方式完成签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售电公司要根据“一方案、一规则、一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参与2023年市场化交易,做好“三到位、三防止”。

  目前全国范围内售电公司度电利润平均在3厘左右,各售电公司要着眼培育市场主体,配合规范零售市场,“薄利多销”,提高自身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将改革红利充分传导给用户,引导用户主动提高用电粘性,发挥自身规模效应,促进终端用电用户合理下降。当前省内不少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我们鼓励售电公司直接免除企业的偏差考核费用,助力企业纾困减负。

  当前,全省范围内发现个别售电公司私自拿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和电子签章,哄骗、诱导企业与之签订了五年的长期高价合同,造成企业电价损失。也有售电公司以收取回扣等不正当手段向中间商输送利益,变相增加企业用电成本。接下来,我委也将根据省印发的零售管理办法,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